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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厦门市规划局日照分析及复核工作进展顺利
发表日期:2009-05-14        [字体显示: ]    
  2008年10月15日市规划局发布了《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并且规定自2008年11月15日起在规划管理中实施建筑物日照分析审查工作,工作开展至今,我局有关日照分析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我局信息中心共接收了17件次的日照分析复核,已出日照分析复核意见书14份,完成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一份。
一、日照复核进展顺利
  因日照分析工作在我市尚属首次开展,建设或设计单位首次接触该工作,因而在早期的日照分析复合报件材料准备中,有一些建设单位未能根据要求,提供有效的日照分析报告复核材料,出现了一些反复补件或退件情况。并且在目前日照分析复合工作所报的日照分析报告中,由于分析单位对于《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了解不透彻或日照分析软件应用不熟悉等,常常出现了建模不准确、分析参数设置有误等问题,以至于在所报的报告中,分析结果虽满足厦门日照要求,但是经过复核中对模型的校正以及参数的重新设置后,发现日照结果不满足要求。这样往往易导致设计分析单位重复进行项目方案调整,多次进行日照分析,并反复报件,较为费时。
  为推动日照分析及复合工作的开展,解决遇到的这些问题,我局信息中心加大了对日照分析工作的宣传,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每一位上门办件或者咨询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让他们了解各类相关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这些问题已得到了有效解决。报件单位基本都能根据要求,提交或补齐有效的复核材料。虽然建模不准确等问题仍有存在,但与之前相比已有较大改进。下一步信息中心将继续加大对日照分析工作的宣传及解释说明,以便广大建设和设计单位能尽快了解日照分析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日照分析及复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日照分析委托受到好评
  目前信息中心不仅进行日照分析复核工作,同时也接收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日照分析,并出有效地日照分析报告。目前信息中心已成功完成了一份日照分析委托工作,并得到委托单位的肯定与好评。委托单位认为委托我局信息中心进行日照分析可以在日照分析过程中有效发现项目中日照不满足的地方,以及对周边的影响等,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单位,有效进行方案调整,并实时分析,使得最终方案的日照满足厦门要求,并及时出具有效日照分析报告。大大缩短了方案调整以及再分析再调整的时间,避免了设计单位在日照分析报告复核报件时的反复报件,从而做到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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